發布者:衡盛糧儲機械
發布日期:2021-06-03帶式輸送機操作控制:
機械化運輸系統中,如果某一設備的開,停對其前后設備產生影響時,都應連鎖控制設備的開,停不影響其他設備時,可不參加連鎖。
連鎖的操作程序如下:
自運輸系統的后期設備開始,擬物料輸送方向,依次啟動。
停車時,其次序啟動的順序相反,即先停給料設備,然后自運輸系統的先設備開始,順物流輸送方向,依次延長時間停車,盡量使設備上的物料全部排空,避免帶負荷啟動。
當某一設備發生故障時,其前面逆物料輸送方向為前的所有設備應立刻停止運轉而后面的設備仍繼續運轉,知道物料排空為止。
連鎖線上的破碎機,粉碎機一般先啟動,在系統停運時則延長時間停車,當出現事故需停車時,除本身事故外,一般不得立即停車,待續物料排空后停車。
連鎖線上的懸掛式電磁除鐵器應先通電,在連鎖線停運后人工斷電并清理鐵件雜物。
系統中的除塵裝置應先啟動,待運轉正常后,運輸系統方能啟動,當運輸系統停車后,再延長時間停車。
系統中的移動設備的行走機構一般不參加連鎖,為單啟動。
崗位人員可根據操作需要,接觸連鎖,單機試車或操作。
帶式輸送機的帶速的選擇
輸送量大,輸送帶較寬時。應選較不錯的帶速
較長的水平輸送機,應選較不錯的帶速;輸送機傾角越大,輸送距離越短,則帶速應越低。
物料容易滾動,粒度大,性不錯的,或者容易揚塵的以及環境衛生條件要求較不錯的應選用較低帶速。
一般用于給料或輸送粉塵量大的物料時,帶速可取0.8-1m/s,或根據物料特性和工藝要求決定。
人工配料稱重,帶速一般不宜超過2.0m/s。
采用犁式卸料機時,帶速不宜超過1.25m/s。
采用卸料車時,帶速一般不宜超過2.5m/s,當輸送細碎的物料或小塊物料時,允許帶速為3.15m/s。
輸送秤件物品時,帶速一般小于1.25m/s。
有計量稱時,帶速應按自動計量秤的要求而定。
在使用糧庫通風籠為糧食通風時,應注意哪些問題嗎?
一、在通風的過程中,要采用定點抽樣的檢測方法。通常在糧堆的中層平均風量處的溫度,設置上測溫點;在糧堆的局部發熱部位、或者是局部水分偏高的位置上也要設點。
二、進行通風調質時,溫度需要每隔4小時測定一次,水分的測定時間間隔,要根據需要增水分量的大小來確定。如果增水量小,就每隔2小時測定一次,如果增水量大,則大間隔為8小時一次,注意不要過度增水。
三、溫度需要每隔4小時測定一次,水分在通風開始與結束時分別測定一次。通風降水時的溫度與水分要至少每隔8小時測定一次。
四、在通風之前,需要檢查好通風道是否通暢、管道的銜接是否、電機的運轉是否正常等。